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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医院危旧门诊综合楼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gsqznrs | 发布时间: 2020-06-05 | 1894 次浏览 | 分享到:

酒钢医院危旧门诊综合楼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酒钢医院危旧门诊综合楼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西路18

3、建设单位:酒钢医院

4、联系方式:冯雷/13519487080

二、项目概况

医院在原门诊楼南面扩建门诊综合楼,在该建筑地下一层建设1台加速器机房、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手术室和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放免实验室(1间)、131I甲癌(甲亢)治疗(2间病房)工作场所),原加速器、原DSA和原核医学科整体搬迁,并新增1DSA

放疗科:位于地下一层东侧,为相对独立区域。拟建加速器机房面积为83.2m2(内径尺寸为南北8.0m、东西10.4m、层高4.8m);

放射科:位于地下一层中间位置,为相对独立区域。拟建2DSA手术室,面积均为49.64m2(内径尺寸均为南北7.3m、东西6.8m、层高5.2m,2DSA公用1间控制室;

核医学科:位于地下一层西侧,为相对独立区域。设有SPECT扫描室、受检者注射室、注射后候诊室、检查后留观室、分装室、运动负荷实验室、甲癌治疗病房、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室、甲功室、放免实验室等办公区域场所。本项目核医学科操作使用核素99mTc131I125I

20189月,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0520日取得了本项目环评批复(甘环核表[2019]06号)

三、项目采取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

1)直线加速器辐射防护措施

加速器机房现有辐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辐射屏蔽、联锁和警报系统、剂量监测系统、通风系统等。该部分措施须在试运行结束后医院自主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剂量监测系统:加速器必须装备独立的剂量监测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必须能单独终止照射。监测仪器和加速器注入器高压联锁,一旦剂量高于设定值,立即切断注入器高压,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下系统能够在瞬间停止出束。

监控和对讲装置:加速器机房与控制室之间必须安装摄像监控和对讲装置.保证病人位置、医生操作位置和机房内部情况都能反映在控制室的监视器上,保证控制室与治疗室随时可以通话,同时可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和人员滞留情况。

非正常滞留处理:须设有打开机房门的开关,以防止在加速器辐照期间,如发生病人非正常滞留情况时,在机房内被滞留者能及时的切断加速器电源和打开机门。

机房入口管制:机房门外必须安装警示系统,以保证辐照期间有明显的提示(如红色工作指示灯)。机房门必须安装联锁装置,以保证机房门在未关闭到位时,不能接通电源进行治疗。若出束期间发生非正常开门,联锁装置应立刻自动切断电源,停止出束。

治疗室的设计须符合辐射防护的有关要求,穿越防护墙的导线、导管等不得影响其屏蔽防护效果。

2DSA放射防护措施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1号令)及其它有关规定,医院应落实和实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手术室门口有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且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粘贴符合规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齐全,并张贴于机房工作现场显眼处。

②手术室墙体满足辐射安全防护设计要求。

③手术室内不得堆放与诊疗作业无关的物件。

④医院应制定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防措施。

⑤医院应完善射线装置台帐,记载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射线装置台账应当长期保存。

⑥医院应当编写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31日前报原发证机关。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射线装置台账、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3)核医学科辐射防护措施

1.诊断场所

注射室、储源室、放免实验室、扫描室、病员休息室、甲功室、分装室、放射性废物暂存室等房间均采用实体屏蔽措施,墙体及防护门外30cm处辐射剂量率不大于2.5µSv/h

在注射室、储源室、放免实验室、扫描室、分装室、放射性废物暂存室等门外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场所按照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分区管理。有明确的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工作人员利用通过间进入控制区,防止交叉污染。

工作区地面采用易去污材质的地面,在储源室内配备具有辐射防护功能的通风橱,在通风橱内分装放射性药物,通风橱设置专用排风管道,引至门诊医技楼楼顶排放。

在通过间内摆放表面污染监测仪器,供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前进行表面污染监测。此外,每个通过间均准备去污用品,一旦发现放射性污染,及时去污。

6)妥善收集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在注射室内放置有放射性废物桶,废弃的放射性药物注射器、诊断试剂盒、包装物、一次性用品、口服药杯等按物品类别、日期放入放射性废物桶内,定期转移至放射性废物暂存室内。放射性固体废物经过暂存并符合清洁解控要求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7)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个人剂量计、便携式表面污染和剂量率水平检测仪器。

8)核医学科设计独立的通风系统,废气最终经高于门诊楼屋顶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

9)核医学科诊断场所设置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容积为37.5m3,分为3格。放射性废水衰变池贮满排放前监测,并向审管部门提交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然后不少于3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

2.病房

1)设置131I治疗病区。病区设有储源室、药品分装室、药物服用室、治疗室、放射性废物暂存室、缓冲室、病房等房间。储源室、药品分装室、服药台、治疗室墙壁贴瓷砖,地面铺设易去污地胶。

2)外照射防护措施:病房墙壁、防护门采用具有屏蔽γ射线的材料建造。含131I治疗药物存放于专用屏蔽保险柜内。采用自动分装仪进行放射性药物质控和分装,局部使用铅玻璃和铅砖屏蔽以遮挡γ射线,穿铅衣、铅围裙,戴铅手套、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服药患者和注射药物的患者应视为移动放射源,工作人员、陪护者与患者之间的距离应尽可能远,并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求患者多饮水、多排便,安静在病房休息,少走动。一般情况下,在患者服药或注射药物48h内医生和护理人员通过病房对讲系统查房,不进行病房保洁工作。治疗期间禁止非治疗人员同室陪护。

3)内照射的防护:在药品分装室的通风橱内操作放射性药物,通风橱设置专用排风系统及碘过滤装置。对病房进行独立通风,减少污染物的聚积,放射性废气在门诊楼顶部排放。一旦发生放射性污染,应及时去污,并收集污染物,视情况采取封闭房间的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扩散。工作人员穿戴防护服、铅围裙、铅手套、铅防护面罩等,限制暴露在污染环境中的时间。

4)放射性废水集中收贮衰变,活性室、药物分装室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和病房卫生间排水通过专用管道,排至室外放射性废水衰变池。

5)妥善收集放射性固体废弃物,设置放射性废物暂存室。废弃的放射性药物服药杯、注射器、个人防护用品等按使用日期分别装入放射性废物桶衰变。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特别是床单和被罩)需经过存放衰变,待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方可作为非放射性废物处理。放射性废弃物贮存至核素10个半衰期后,经过环保部门认可的机构检测符合清洁解控要求后,按普通医疗废物处置。

6)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7)放射性废水衰变池池壁采取防渗措施,具有超位溢流和报警功能。

四、项目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已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酒钢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酒钢医院设备安全防护培训制度》、《酒钢医院个人剂量监测方案》、《DSA室岗位职责》、《介入医学课设备保养制度》、《酒钢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人员培训制度》、《辐射监测方案》、《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三废处理制度》等制度,制度具有实际操作性。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审评,认为本项目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中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

 公示日期:2020065—20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