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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玉门油田项目部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应用项目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甘肃秦洲 | 发布时间: 2024-05-22 | 3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玉门油田项目部对已建成的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应用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应用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民族路2

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玉门油田项目部

4、联系方式:王鹏/15352036999

二、项目概况

玉门油田项目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I-131Ba-131开展示踪测井,每次仅使用一种放射性同位素,二者不同时使用,I-131Ba-131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33E+06Bq;同位素示踪测井年最大测井工作量约为200口,I-131Ba-131的累计年最大用量为6.66E+09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6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51.2%。实际环保投资比环评环保投资估算增加2.5万元。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投资均已落实到位。

本项目环评文件于2023123日取得酒泉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玉门油田测井项目部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酒环审﹝20231号),建设单位取得环评批复后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于20231222日取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甘环辐证[F0013]),许可有效期至20281221日。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入口处粘贴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设置有视频监控、双人双锁、制度上墙等,已为本项目配备了便携式辐射监测设备、已为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足够的辐射防护用品,各措施落实到位。

、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审评,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以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行期间各关注点处辐射剂量率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应用项目采取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完善了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前提下,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

   1、验收报告( 提取码: h7ew )

   2、验收意见(提取码: c4r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