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MeV/20KW高能直线电子加速器科研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10MeV/20KW高能直线电子加速器科研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MeV/20KW高能直线电子加速器科研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880号附8号
3、建设单位: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方式:王军/15393170588
二、项目概况
1台DZM-6/8/10型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最大能量为10MeV,束流强度为2.2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落实了两区划分管理、配套建设了钥匙控制、门机联锁、信号警示装置、巡检按钮、防人误入装置、急停按钮、拉线开关、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措施及通风系统;
(2)配备了与本项目辐射类型及能量相适应的便携式X/γ辐射检测仪,固定式X/γ辐射检测装置、个人剂量报警仪及满足人员数量及屏蔽能力的铅衣等防护用品。按要求开展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
四、验收监测
验收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两区管理等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后,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外人员可达区域屏蔽体外750px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水平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个人剂量检测结果:根据验收检测结果估算,本项目正常运行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满足环评批复的5mSv和0.1mSv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标准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MeV/20KW高能直线电子加速器科研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附件:
1、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MeV/20KW高能直线电子加速器科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意见(提取码: djx8 )
2、兰州天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MeV/20KW高能直线电子加速器科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 n55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