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对已建成的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15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
2、建设地点: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交通路26号
3、建设单位: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
4、联系方式:高峰 15352036999
二、项目概况
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对医院口腔医院楼一层的CT机房进行改造、装修、建设1间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项目配套设控制室、更衣室、卫生间、设备间等辅助工程。改建后的DSA手术室面积27.72m2(南北长6.00m×东西宽4.62m×高2.86m),手术室手术室内安装使用1台DSA(额定管电压125kV、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诊疗。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取得定西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定环发﹝2020﹞323号)。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本项目DSA机房防护门上方安装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并做到门灯联动,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制定DSA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治疗床安装有急停按钮,设置有效的闭门装置、观察窗及对讲装置。DSA机房内设置了送排风系统。医院已配备1台X-γ辐射剂量巡检仪。由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DSA正常运行时在摄影模式下开机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根据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职业人员剂量限值不超过20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5mSv的要求。通过机房四周的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根据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估算可知,机房四周公众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限值不超过1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0.25mSv/a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采取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完善了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前提下,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取码: uip3 )
验收意见(提取码: sx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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