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对已建成的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迁建)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迁建)
2、建设地点: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迎春堡村文兴街14号
3、建设单位: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
4、联系方式:高峰/15352036999
二、项目概况
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迎春堡村文兴街14号,本次验收医院拟将原院区(文峰镇交通路26号)口腔楼一层DSA机房内的1台型号为CGO-2100的血管造影X射线设备(DSA)搬迁至新院区门诊楼负一层DSA手术室,本次搬迁的DSA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医疗诊断及介入治疗,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45.1%。
本项目于2021年9月10日取得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迁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定环发﹝2021﹞209号)。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本项目DSA机房防护门上方安装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并做到门灯联动,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制定DSA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治疗床安装有急停按钮,设置有效的闭门装置、观察窗及对讲装置。DSA机房内设置了送排风系统。医院已配备1台X-γ辐射剂量巡检仪。由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DSA正常运行时在摄影模式下开机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根据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职业人员剂量限值不超过20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5mSv的要求。通过机房四周的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根据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估算可知,机房四周公众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限值不超过1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0.25mSv/a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迁建)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采取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完善了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前提下,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128号1805室
联系电话:0931-2152858
E-mail:gsqznrs@qznrs.com
https://www.qzn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