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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低能量强流高电荷态重离子研究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甘肃秦洲 | 发布时间: 2025-12-16 | 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低能量强流高电荷态重离子研究装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能量强流高电荷态重离子研究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低能量强流高电荷态重离子研究装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号,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3号楼电子加速器研究中心二、三楼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已注销的原1.5MeV/300mA强流电子加速器机房,改建为低能量强流高电荷态重离子研究装置(LEAF)实验大厅。装置最大能量为0.7MeV/u,属于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核科学基础研究及相关应用领域的科研实验。

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主要包括:机房实体屏蔽(混凝土墙体、高压平台防护网,离子源自屏蔽等);辐射安全联锁系统(钥匙控制、门机联锁、急停装置等);辐射监测系统(固定式γ监测仪、便携式检测设备、个人剂量监测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251011日,甘肃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

各关注点辐射剂量率均低于环评提出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满足年管理约束值(5mSv)要求;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辐射防护设施有效,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单位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联系人:曹树春(项目负责人)

电话:0931-496922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

 

验收调查单位:甘肃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931-2152858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128181805


附件:

   1.验收报告( 提取码: c1w3 )

   2.验收意见(提取码: y77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