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环江项目部密封放射源暂存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已建成的环江项目部密封放射源暂存库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5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环江项目部密封放射源暂存库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木钵镇高寨村
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
4、联系方式:赵勇/029-86029046
二、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在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木钵镇高寨村新建1座密封放射源暂存库。密封放射源暂存库占地面积81m2(长9.0m×宽9.0m),密封放射源暂存库内设1座成品撬式移动放射源库,成品撬式移动放射源库为独立建筑物,其额定暂存规模为20枚密封放射源。
本项目于2020年4月26日取得甘肃生态环境厅的批复(甘环核表﹝2020﹞13号)。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放射源暂存库屏蔽措施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和环评要求,周围辐射环境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贮存库箱体外、出入口等位置设置了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库区和库内装设了覆盖全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贮存库围墙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撬式移动放射源库内安装了红外报警系统。暂存库内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建设单位已配备了便携式γ剂量率仪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各一台,制定了监测方案。
根据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职业人员剂量限值不超过20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5mSv的要求。通过暂存库四周的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根据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估算可知,暂存库四周公众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限值不超过1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0.25mSv/a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环江项目部密封放射源暂存库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采取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完善了竣工验收报告表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前提下,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5日
附件:1、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环江项目部密封放射源暂存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 rc6v )
2、验收意见 (提取码: fc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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