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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甘肃秦洲 | 发布时间: 2021-07-14 | 8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我公司对其已建成的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714日至2021810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

2、建设地点:华亭市汭南大道22

3、建设单位: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

4、联系方式:周海燕/13830339861

二、项目概况

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内儿科楼一层 DSA手术室,配套建设控制室、设备间等辅助工程, DSA机房建筑面积52.48m2;净空尺寸:长8.2m×宽6.4m×高2.8m),配备一台1台美国GE Innova IG 540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管电流为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诊疗。

本项目于2020426日取得甘肃生态环境厅的批复(甘环核表﹝202012号)。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本项目DSA机房防护门上方安装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并做到门灯联动,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制定DSA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治疗床安装有急停按钮,设置有效的闭门装置、观察窗及对讲装置。DSA机房内设置了送排风系统。医院已配备1X-γ辐射剂量巡检仪。由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DSA正常运行时在摄影模式下开机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根据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职业人员剂量限值不超过20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5mSv的要求。通过机房四周的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根据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估算可知,机房四周公众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限值不超过1mSv和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0.25mSv/a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采取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完善了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前提下,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亭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提取码: t9vb)

    验收意见(提取码: auwk )